【生活事務組】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申請(申請期間8/7-9/9)

 

申請時間:配合本校製作註冊繳費單及註冊截止日

學程

新生

舊生

學士、碩、博班

8/7~9/9(含學士班轉學生)

碩士在職專班

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

皆需申貸者:8/1~8/10

8/7~9/9

學雜費基數已於8/10前繳交,

僅貸學分費者:8/1~9/9

注意事項:

1.碩士班、博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、大學部延畢生,需貸學分費者請務必一併申貸(詳細申貸辦法請見附件或生活事務組網頁)。

2.欲貸住宿費者,住校內宿舍:住宿保證金及電費為不可貸項目,學校會於學期中另開保證金和電費的繳費單並寄信通知學生去繳費;於校外租屋:住宿費依校內住宿費最高額辦理(本學期可貸到10130元)。

3.依教育部來函規定,於校外租屋有貸校外住宿費者,請提供租賃契約,供學校查驗確有租賃事實與確認所需申貸金額,也避免增加學生畢業後還款負擔;如學生因故無法提出租賃契約,請學生具名理由及提佐證資料替代。

4.就學貸款申請書請務必填寫正確,避免資料錯誤需再至銀行修改或無法接收相關訊息,影響自身權益。

5.就學貸款金額由臺灣銀行統一撥付學校,若同學有就學貸款逾期款項未繳,或申貸手續未完成經台銀通知須補繳資料者,請儘速補繳,以免影響全校申貸學生撥款時間。

 

就學貸款相關資訊,請上本校生活事務組網站詳閱公告內文 

https://studentlife.ccu.edu.tw/p/404-1034-19067.php?Lang=zh-tw